福利费
在企业的各项支出中,福利费绝对是非常特殊的一种支出!
很多财务人在处理的过程中也是拿捏不定,有些财务总是将似是非是的一些支出项目计入福利费中,其实这是有很大的税务风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请注意 一个公司工资一年合计10万 福利费占比只能 14000元
有些新手财务很可能会认为,福利费是公司发给职工集体或者的个人的福利,这是好事,为什么还要被税务稽查呢?
其实,职工福利对员工可能是福利,但是对企业来讲未必!
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值得我们考虑。
第一方面:福利费的规定本来就有一定的模糊地带。其实职工福利的范围并不是很清晰,除了要看一些具体规定之外,还要结合具体的 一些用途来进行分辨。比如员工穿的工作服算不算职工福利呢——事实上是不算的。
《【财企[2009]242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第二方面:职工福利在企业所得税中的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也就是说,职工福利费并不能在企业所得税中全部扣除,超过一定的限额就不能扣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三方面:集体福利费列支在增值税中不得抵扣。在增值税中,国家明确规定集体福利是不能在销项税额中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第四方面:职工福利费还存在有个人所得税的认定问题。
比如公司发给员工的过节费、福利津贴等,都是需要计入员工的薪资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究竟哪些支出应该计入福利费,哪些支出不应该计入福利费,财务人还是要好好斟酌,以免张冠李戴,给企业带来税务麻烦。
例如:常见家中有宝宝然后, 奶粉 尿不湿 首饰 等明显不是福利范畴的发票是不能计入的。 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个是赠送给职工要计算职工个人所得税的。
公司集体人员使用的才算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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